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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部分犯罪事实 男子出狱一年多后被抓“还债”

2019-03-11 15:30:52 来源:东阳新闻网 朱一红

  一男子盗窃落网后,自作聪明隐瞒了部分犯罪事实,最终余罪未了的他在刑满释放一年多时间后,被民警抓住“还债”。3月9日下午,涉嫌盗窃罪的安徽颍上县犯罪嫌疑人杨某被东阳市公安局监视居住。

  38岁的杨某早年在广州打工时,就因盗窃做过牢,出狱以后他来到东阳找事做,可2016年12月份到东阳不久,便又开始手“痒”了。

  2016年12月12日凌晨1点多,身无分文的杨某在城区白云街道的一家网吧离开后,借着夜色上路寻找作案目标,后在他经过杨家一幢正在装修的楼房时,伸出了贼手。

  “当时那个房子的大门是关着的,我爬围墙缺口进入院子内,捡了一块砖头砸碎一楼的窗户玻璃,进去到里面一个房间的冰箱上面偷到一只白色三星手机、床上的两件衣服和桌子抽屉里的100余元现金。”杨某逃离房间后,还盯上了院子里停着的电动车,把车上的4个电瓶一并顺走了。

  第二天,杨某把电瓶销了赃,卖给了一个流动收废品的男子,得款200元。

  过了几天,钱花得差不多的杨某去了永康投靠老乡。当然,他和老乡在一起也不是干什么正经事,而是合起伙来盗窃电动车。

  2017年1月17日,杨某在永康伙同一个老乡窜至在古山镇一公司门口,采取技术开锁手段窃得一辆的黄色轩马牌电动车,次日被永康警方抓获。

  那次,杨某落网后,仅交代了伙同老乡盗窃电动车的事实,将此前在东阳一个人盗窃手机、现金及电瓶的事情隐瞒了下来,后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出狱以后,杨某又一次来到了东阳,还找了一份工作,安顿下来的他连自己也渐渐忘了在白云街道杨家路盗窃一事。

  欠下的“债”终究是要还的。杨某自己可以淡忘,但民警并没有忘记。3月8日晚8点多,吴宁派出所民警掌握了杨某现身城区江北街道某网吧的确切线索后,迅速出击,杨某就此落网。


责任编辑:李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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