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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路政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

2019-07-12 16:16:40 来源:东阳新闻网 徐晓天

  7月11日,违法行为人陆某因贪图出行便利,故意将省道东永线(东永一线葛府村路段)中间的交通隔离护栏破坏,构成损毁路面公共设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东阳市公安局予以治安处罚。

  无独有偶。日前,该市公路局路政人员在公路上巡查时发现一回收废品的电动三轮车上载有一套公路标志标牌,随即现场拦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到目前,本年度该市公路沿线丢失道口标柱8根,丢失人行横道指示标志2套,丢失警告标志1套,损失过万。 

  近年来,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民生的全面进步,我们在享受便捷交通的同时,也会发现占用、破坏公路、损坏交通基础设施等一系列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交通设施是道路安全的生命线,爱路护路,人人有责。此外,该市公路局路政大队还将继续加强路政管理,加大巡查频次并对沿线个别路段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干线公路沿线无破坏路产路权、违法乱占等现象。  




责任编辑:李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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