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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特困供养标准和经费使用原则

2019-10-11 14:58:39 来源:东阳新闻网 周志伟

  为切实提高特困老人的生活水平,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人员的经费使用。近日,市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特困供养标准及经费使用办法作出调整,自10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特困供养标准为每月1282元,比原标准提高162元。同时,我市还建立了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根据生活自理能力,每月可申请950元、375元、187.5元不同等级的照料护理补贴。享受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后不重复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可享受照料护理补贴。对分散供养对象,采取居家供养、亲友寄养等方式,签订供养协议书,明确供养责任和要求。

  据了解,今年全市新增特困对象14人,退出特困对象44人,截至目前,全市有特困供养对象270人,其中255人入住各敬老院,15人分散供养,已发放特困供养金280余万元。



责任编辑:李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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