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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开轿车本就错 出事逃逸错加错

2019-11-08 17:09:18 来源:东阳新闻网 蒋宣国

  11月8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朱某,因偷开轿车出事后逃逸,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11月6日晚上21时30分许,驾驶电动车回家的横店镇黄先生,经过江南路与康庄路路口时,看见骑行的方向信号灯显示是绿灯,也缓慢地想驶过路口,当到路口中间时,对向过来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左转弯,虽往右避让,但由于事发突然仍然发生碰撞,自己也摔倒在地。可让黄先生没有想到的,白色轿车竟停也没停就扬长而去。

  民警通过对路口监控查看,并从车辆登记信息中找到了车主联系方式,可联系结果,车主却矢口否认车辆来过东阳,更不可能出事,可监控视频中显示的确是车主所有车。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带着疑问,民警通过对车辆追踪,经车主对抓拍的驾驶人辨认,证实是朱某所为。接到通知而仍在东阳的朱某不得不来到交警大队,陈述了事情经过:11月6日晚上7时许,在绍兴一起聊天时,发现朋友车钥匙就放在桌上,朱某乘别人不注意,擅私将钥匙拿了过来放在身上,本来想开口跟车主借,又担心不肯,自作主张直接将白色轿车开了出来玩,并来到了横店,不料在路口转弯时,将对向电动车撞到,因心里害怕没有驾驶证被交警处罚,车辆没有停直接离开了现场到了东阳城区。

  最终,朱某因偷开别人机动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相关规定,给予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且肇事后逃逸,未构成犯罪,给予行政拘留10日;合并执行20日拘留,并处罚款500元,还要承担车辆修理费和电动车驾驶人治疗等费用。


责任编辑:李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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