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东阳新闻网 >  时政新闻 

白天明目张胆电鱼 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2019-03-27 15:05:16 来源:东阳日报 王倩玫

  3月26日,市民吕小刚向本报微信报料平台报料说,24日下午,一男子在310省道虎鹿加油站附近的一小溪中电鱼。

  吕小刚说,他工作时坐的位置正好能看到这条小溪。24日下午,吕小刚无意间透过窗户看到,一名30多岁的男子俯着身子站在小溪边,手中拿着两根电鱼用的竹竿不断往水中探,一辆电瓶车停在不远处。过了一个小时左右,这名男子从小溪中走了出来,手上提着一个水桶。他将电鱼工具放到电瓶车上后,骑着车扬长而去。

  26日上午,记者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尽快前往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查处。“电鱼是一种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捕鱼行为。”该负责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同时,该负责人也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到保护水资源和渔业资源的行列中来,若发现类似的违法行为,可积极向大队举报。举报电话:86650727。


责任编辑:李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