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东阳新闻网 >  时政新闻 

山中野笋不是想挖就挖 违者要受法律惩处

2019-04-08 13:55:21 来源:东阳日报 朱凯迪

  几场春雨后,笋儿节节拔高,只待来年毛竹绿俏。每年三四月份,很多人会上林地挖竹笋,竹林在挖笋者的“蹂躏”下变得千疮百孔。殊不知,这种行为属毁坏森林资源,会受到处罚。

  近日,画水镇陆秀村巉头村网格员陆江平在村里林区巡查时,发现几名偷挖笋的人,他马上上前劝导。他说,最近不少人到竹林里挖笋,只好加强巡查,并且立起了警示牌提醒村民。

  日前,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市林业总场孟婆山分场偷挖竹笋。该局局长金荣强带领三位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了正在偷笋的胡某、楼某二人。经核实,二人共挖笋140株,合计240斤。在调查过程中,二人如实供述了偷笋的主要过程,并当场表示知错,愿意接受处罚。鉴于此,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令其赔偿损失5000元,以示警戒。

  每年春季是偷挖竹笋行为频发时期,很多人认为除了私人竹林里的竹笋不能挖外,其余长在山间、公园里的竹笋,都能采挖。其实,挖竹笋等野生植物资源,也属毁坏森林资源的范畴,野生动植物资源长期大量遭到偷挖、盗伐或破坏后,对区域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将造成影响。

  市林业总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林区里的竹笋有些并不适宜食用,擅自在林区、景点挖竹笋,会破坏竹林的成长,还可能触犯法律,得不偿失。同时,除了不能偷挖竹笋外,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在林区内毁林开垦、毁林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等行为。对此,市森林公安局和市林业总场将加强警备巡逻、宣传。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除对自己种植的经济竹林内的竹笋进行合理采挖外,其他地方,特别是林区内自然生长的竹笋,在未获得林业部门批准并制定相应操作规程的条件下,不要私挖乱采,违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责任编辑:李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