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春季踏青赏花时节,市民纷纷外出游园赏景。5日上午,市民徐先生致电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86611000反映,节庆广场有一辆小车停在公共绿地上,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破坏了草坪,还与当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当天上午11时,记者在节庆广场临近中山大桥的一处绿地,找到了这辆蓝色小车,周围未见车主。只见小车的两个前轮已陷入泥中,车子后面则是两道车轮碾压的印痕。
随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人员相继赶到现场。根据车辆信息,执法人员尝试联系车主,但对方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12时许,车主安某和朋友来到现场。他告诉记者,车子是4日晚驶入节庆广场的,因为不熟悉广场环境,不小心把车子开进了草坪。陷入草地后,他也尝试将车子驶离,谁知越陷越深,进退两难。
现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吴宁大队执法人员对该车主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让车主到大队接受调查询问。目前,该车已驶离节庆广场。
“根据现场勘查,该车主已涉嫌破坏城市公共绿地,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车主进行相应处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吴宁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徐康俊说。
不文明现象及行为在江滨景观带时有发生。本报3月26日三版曾报道《节庆广场车辆进出,市民担忧健身安全》,根据相关规定,严禁任何机动车、电瓶车进入广场、公园等地行驶或停放。
对此,行政执法人员呼吁,当前,我市正处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广大市民要对这种不文明行为说“不”,自觉爱护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绿化。下一步,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对破坏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绿化的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