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笔者从吴宁派出所获悉,该所日前查处了一起偷水案件,小老板卢某在住处隔壁的网吧里偷矿泉水喝,结果被拘留了2天。
年过半百的卢某是个承包水电的小老板,5月10日深夜和一帮朋友相约吃夜宵,直到5月11日凌晨2点多才意犹未尽地各自回家。
当日凌晨2点40分左右,卢某经过自家隔壁的网吧时,见到网吧的后门还开着。尚无睡意的他便进入网吧来到二楼,打算找熟人继续聊一聊散散酒气。
在网吧里,卢某转了一圈并没有见到熟人,倒是在吧台边上的地面上发现了堆在那里的一些矿泉水,见此,他干了件蠢事。“我想着平时酒后都会口渴想喝水,就随手拿了一件矿泉水(12瓶),到时可以方便喝水。”就这样,卢某拎着那件矿泉水直接回家,放进了车库。
卢某所盗的是一件每瓶售价2元的矿泉水,他因盗窃被市公安局行政拘留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