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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路室外无照经营“钉子户”被拔掉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扣押其经营工具

2019-06-05 10:53:19 来源:东阳日报 杜思远

  “上周,我中队曾对你进行立案查处,但你拒不整改,现针对你室外无照经营行为,我中队要强制扣押经营工具,希望你配合我们……”3日下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吴宁中队联合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拔掉”了市区振兴路一“霸占”通道进行经营的“钉子户”。

  当天下午,记者跟随该中队执法人员来到该“经营户”所在现场,只见该“经营户”的摊位位于振兴路15号1幢楼下,由两个绑在一起的红色遮阳棚组成,遮阳棚又紧靠着墙面,遮阳棚的四面则围着三个用于售卖冷饮的冰柜,此外还摆放着一张桌子和一个饼炉。 执法人员在口头告知其强制执行决定后,便对现场的经营工具进行了清运。

  “他已经算是振兴路上唯一的‘钉子户’了,早在创‘国卫’的时候,我们就曾对其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他本人也曾因阻碍执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来他本人也签了保证书,但现在依旧我行我素。”该中队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也考虑过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还曾热心地为其在五马塘、横店等夜市经营场所寻得经营摊位,但其不是嫌远就是提出要帮其付房租、摊位费等无理要求。5月30日下午,记者也现场见证了该中队联合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就室外无照经营行为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言辞激烈,对于执法人员的好言相劝丝毫不领情。

  记者通过该中队了解到,该“经营户”是本地人,系残疾人。按理来说,残疾人自我谋生应该鼓励,但不可否认的是,该“经营户”并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没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不可能获批经营执照。因此,该“经营户”既存在着食品安全隐患,也不符合“创文”标准。

  在执法现场也围拢着不少群众。得知事情前因后果的群众理解和支持该中队的做法。“那是要合法经营的,证照什么的都按规范做出来才行的。”“占道经营总是不对的,人人如此,道路不就堵了吗?”……一时间,几位热心群众纷纷规劝该“经营户”。

  “残疾人自我谋生,不能成为无照经营的理由。”该中队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对类似拒不接受整改的“经营户”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李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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