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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保障新政本月起实施 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保障范围

2019-07-16 10:42:34 来源:东阳日报 朱凯迪 吴英杰

  近日,金华市医保局出台了慢性病门诊保障政策,将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门诊保障范围,7月1日起实施。而且,慢性病门诊保障人群范围从省指导意见的城乡居民扩大至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意味着慢性病门诊保障人员实现全覆盖。

  据悉,我市慢性病门诊范围统一执行省定病种范围,即: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

  此外,慢性病门诊保障水平不再分档设置,在市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为60%,其中肺结核门诊报销比例为70%。二级、三级和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30%。市内慢性病门诊医保指定药店报销比例为30%。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指定药店的慢性病门诊报销额与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额进行累计计算。一个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报销)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参保人为3000元,三档参保人为1500元。

  此次政策出台后,我市参保群众可享受到更加便捷的配药、购药服务。参保人可凭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外配电子处方或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电子处方,到市内医保指定药店刷卡购药,就可按规定报销30%。目前,我市范围内全部24家医保定点连锁零售药店已纳入指定药店范围。


责任编辑:李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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