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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前买的国五机动车有三个月过渡期 在9月30日前仍可注册上牌

2019-07-17 14:27:26 来源:东阳日报 马卡佳 朱晓伟

  7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很多购买国五机动车的车主担心7月上不了牌。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楼立军表示,实际上,只要在7月1日前购置并开具发票的国五机动车,在7月1日之后仍然可以上牌。

  考虑到汽车从购买(包括省外转入)到注册登记需要一定的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凡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省外转入(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出地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国五)的车辆,在2019年9月30日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也就是说,7月1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五机动车还有3个月的过渡期。至于原先正常使用的国五标准小汽车,只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环保年检,通过环保检验并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后,即可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李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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