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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执行垃圾分类 一周依法查处59起

2019-07-23 11:07:52 来源:东阳日报 朱凯迪 孙柳

  近日,市区吴宁街道某饭店在未进行垃圾分类的情况下,将可回收垃圾和易腐垃圾混合投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发现后曾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但当事人逾期未改正,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做出罚款200元的决定。

  自《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去年实施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目前,我市城区共推行垃圾分类试点380个,目前完成2个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1条“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和清运商业街及1个“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和清运小区的创建。

  不过,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检查情况来看,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投放管理责任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上周,市综合执法局共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59起,开出59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小区居民、个体餐饮店负责人等。在违法行为中,主要案件类型是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另有部分经营单位未设置分类投放垃圾容器。


责任编辑:李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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