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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号

2020-01-28 12:23:36 来源: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贯彻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大最严格举措,根据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的人员流动与集聚,降低疫情扩散风险。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1. 抓好全面排查防控。结合春节前人员集中回乡的实际情况,全面细致入户排查近两周从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返东的重点对象,做好网格化排摸监测、跟踪随访,防止可能发生的疫情蔓延。

  2. 严防疫情扩散。在车站等地安排专人检测体温,负责询问来历,登记信息,发现发热病人要进行详细登记,发放口罩,进行健康教育并通知指定医院就诊。

  3. 落实医疗救治措施。我市确定市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为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提高救治成功率,请其他病人尽量就近就医,减轻定点医院压力。

  4. 取消聚集性活动。取消大型文化活动;学校暂停各类集体性活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时停课;暂停各类庙会、社戏、集市、村晚、百家宴、乡贤会等,包括群众自发组织的聚会。建议少走动,利用短信、微信、电话拜年。

  5. 强化重点部位管控。取消全市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暂停电影院、网吧、剧场、KTV、游乐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暂时关闭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公共浴室等公共文体设施;各类景区(点)采取限流措施或暂停对外开放。

  6.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动员市民勤洗手、戴口罩,规范疫情信息公开。对造谣、传谣者严厉打击,对不配合防控工作的采取强制措施。

  7. 切实做好保障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工作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药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采购资金,规范医疗物资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各项应急物资供应到位。

  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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