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东阳新闻网 >  时政新闻 

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3号

2020-01-28 12:24:41 来源: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群管控,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势头,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对全市与湖北有关人员密切接触者、本市确诊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请各部门单位抓好落实:

  1.对排查发现的密切接触者,一律采取最严格的医学隔离观察措施。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无明显症状的必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

  2.实施居家隔离观察时,应及时向观察对象出具书面医学观察告知书,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注意事项和疾病防控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责任人、联系电话。

  3.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要开展一天两次随访并进行体温监测,落实好生活保障措施,做好生活垃圾专人收集等相关防护工作。

  4.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压实乡镇(街道)对居家隔离观察对象的监督责任。由乡镇(街道)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订《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5.若隔离对象擅自离家外出活动的,应采取强制手段将居家隔离对象由居家隔离观察转为集中隔离观察。对因管理不力放任居家隔离对象离家外出的,严肃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