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我市出台了《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后简称《意见》)。《意见》根据省和金华市的相关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责任单位,用务实接地气的二十二条政策,助力我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本报记者对照省和金华相关文件,对《意见》中切合我市实际、措施更优更实的部分作了整理。
金融支持举措更翔实
为进一步做好信贷纾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积极鼓励银行机构使用央行防控疫情专项再贷款资金和支小再贷款政策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了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超过2019年,小微企业首贷户比2019年多50%以上的明确目标。
在加强续贷保障、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质效以及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等方面,充分整合各银行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资源,提出了无还本续贷、循环贷、信用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建立对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的信贷、汇兑等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在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方面,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担保需求,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小微企业担保费由1.2%下降至1%,“三农”担保费由1.5%下降至1%。
稳定职工队伍力度更大
对受疫情影响的我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按《东阳市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享受95%的补贴,疫情解除后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支持落实隔离观察,除了对利用厂区宿舍、职工公寓对市域外务工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的给予补助外,市域外务工人员进入政府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的,也将给予企业每人500元的补助。
为企业减负措施更直接
《意见》指出,即日起至全省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前,对全市符合政府转贷资金使用条件的企业免收资金使用费。
在减免小微企业税费方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其中,我市小微企业中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还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此外,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对上年出口4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全额补贴,并提高了相关保险机构单个买家最高赔偿上限。
保障企业生产举措更多
除了加大技改投资补助、降低企业要素成本等措施外,在加强物流运输保障方面,我市将对工业企业急需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等紧急物资运输车辆核发“防疫专用通行证”,开辟物流“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通行,保障持证车辆顺利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