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吴宁中队执法队员发现严某在某商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把戴过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投放在其他垃圾桶中。
执法队员当即向当事人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按规定分类投放至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
严某逾期未改正,仍把戴过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错误投放在其他垃圾桶中。市综合行政局对其立案查处,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公共场所、社区小区等人流较密集场所设置了400余个醒目的废弃口罩收集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