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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能开空调吗 这份集中空调使用指南请收好

2020-05-15 16:10:16 来源:东阳日报 蒋雯

  最近天气越来越热,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纷纷“上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时期,公共场所能不能使用集中空调?应该怎么样使用?日前,记者从市卫健局获悉,《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已印发。

  上个月,卫生执法人员走访了我市商场、超市、宾馆等31家集中空调使用单位,进行了基本情况的摸排和卫生指导。此后,根据上级最新部署,卫生执法人员对全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使用单位进行再次检查,与公共场所签订了《东阳市公共场所疫情响应期间集中空调使用承诺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执法人员表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将进行查处。法律法规还要求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集中空调检测结果。

  集中空调应该如何正确使用呢?卫生执法人员介绍,根据要求,当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当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我国最主要的集中式空调类型),应确保新风直接来自室外,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内部区域的通风换气,新风系统宜全天运行;当集中式空调为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时,应开门开窗,加强空气流通;公共场所重新启用集中空调前应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满足《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集中空调的新风和排风系统应最迟在上班前1小时开启,下班后继续运行至少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以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场所进出人员应做到“健康码”亮码通行,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责任编辑:李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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