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东阳新闻网 >  时政新闻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出炉 实行“公民同招,摇号录取” 14日启动招生报名

2020-06-09 14:37:14 来源:东阳日报 李磊

  6月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出炉。今年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实行“公民同招,摇号录取”。

  据悉,涉及公办学校的招生政策基本没变,按照市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学区内有户籍与房产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完成学区内学生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受学区内“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和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随迁子女报名。

  变化较大的是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

  民办小学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摇号录取。实行电脑摇号录取的民办小学,招生平台核验通过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电脑摇号录取。

  民办初中录取。九年一贯制学校(含同一个投资主体在同一辖地内的非同一个法人单位的民办小学和初中)的小学学生可以直升初中。直升后剩余学额面向辖地统一招录,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额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额的,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从2021年起,参加直升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在该校就读年限不得少于3年。

  调剂志愿的录取。第一志愿填报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以录取填报调剂志愿的学生。调剂志愿填报人数少于等于该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学额的,直接录取;调剂志愿填报人数超过该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学额的,须实行电脑摇号录取。

  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的安排。参加民办学校报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参与公办学校录取,根据公办学校报名资料审核情况,以学区内有户籍有房产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方案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可以补报。未招满的民办学校补报名,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额的,须实行电脑摇号方式录取。

  我市将于6月14日启动招生报名工作,具体时间为6月14日至17日。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监护人)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选择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填报1所民办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并可兼报1所民办学校作为调剂志愿。报名时均应由其父母(监护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相关内容详见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或浙江新闻客户端东阳频道。

责任编辑:刘海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