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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疗休养有新规:提高经费标准,允许随带家属

2020-08-12 15:17:30 来源: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孙新萍 杜娅玲

  记者8月11日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根据省、金华市有关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职工疗休养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关于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提高职工疗休养经费标准,允许职工家属随同参加疗休养,鼓励灵活安排职工疗休养时间,充分发挥职工疗休养积极性,进一步助推消费回暖,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通知》规定,在单位行政福利费允许范围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疗休养经费可按不超过600元/人·天的标准。也就是说,将原来“每人每天不高于400元的限额”提高为“每人每天不高于600元的限额”。

  《通知》规定,单位组织疗休养活动,可允许职工家属随同参加。不在东阳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随同家属须与疗休养承办单位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通知》还规定,组织实施疗休养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生产实际,统筹合理安排疗休养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职工可以分2次在市域内疗休养。

  今年疗休养地域范围倡导在市域内就近休养,赴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的疗休养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刘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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