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双节期间,我市没有出现大的全体性投诉,总体比较平稳。
10月1日至8日,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各类投诉举报153起,其中投诉80起、举报73起。去年同期为118起,其中投诉101起、举报17起。今年同比总量上升了29.7%,投诉下降了20.8%,举报上升了329.4%。
从投诉情况来看,商品类投诉占42起,服务类占38起。其中,商品类投诉主要集中在食品类(12起,主要涉及过期、变质、假冒等)、家居电器类(10起,主要涉及质量、合同等)、服装鞋帽类(5起,主要涉及质量、假冒)、通讯产品类(3起,主要涉及翻新机、充话费送手机等)、交通工具类(2起,主要涉及保险、售后服务等);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在餐饮、住宿服务(17起,主要涉及食品混有杂物、食品变质、酒店价格、酒店卫生、服务合同等)、销售服务(9起,主要涉及发错货物、产品质量等)。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假日消费过程中,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谨慎消费,不要轻信商家低价、促销或虚假夸大的广告宣传,仔细阅读活动内容、使用说明或询问清楚具体功效、服务条款等,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消费凭证、广告宣传单页等,及时拨打12315,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