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东阳新闻网 >  时政新闻 

提高登记效率 方便群众办事 明年起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查婚姻状况

2020-11-23 14:40:09 来源: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黄瑶 胡鼎

  11月22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获悉,为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明年起,我市不动产登记将不再审查婚姻状况。

  在具体操过程中,工作人员将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办理。

  第一种情况是,2021年1月1日起自然人因购买、赠与、征收补偿安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及农房集聚安置等方式取得不动产,无需提供婚姻关系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以购买合同、赠与合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权属来源文件记载的权利取得人办理相应登记事项。2021年1月1日前自然人因购买、赠与等方式取得不动产,2021年3月1日起申请登记的,登记机构不再审查婚姻状况。

  第二种情况是,自然人因抵押、转让等处分不动产申请登记的,无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作为处分权人办理相应登记事项。

  第三种情况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自然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仍需审查婚姻状况:因继承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的(遗嘱继承除外);因分家析产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因婚姻关系的变动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约定导致权利人发生变化的;权属证书中未明确共有权利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刘海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