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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调整为6档 征缴工作将于明日起分步实施

2020-12-03 14:00:56 来源: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朱凯迪

  12月2日下午,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副市长龚杭娟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力社保局部署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市税务局部署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近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已经下发,这是继2014年后再一次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调整,也是首次在金华地区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此次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据悉,此次变动最大的就是缴费档次。从2020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6档,分别为:每年100元、3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7500元。其中100元档次只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选择,并由市财政全额代缴,上述困难群体选择其他档次缴纳的,按100元标准给予补助。此外,每年政府会根据各档次缴费给予不同的补贴。

  今年参保缴费分三个阶段分步实施。12月4日至14日为参保缴费档次确定工作时间段,对于在选档期结束时仍未作出选择的人员会统一处理。原选择100元档次的,默认为300元档次,其他各档就近就低档产生应征数据;16日至20日为保费集中征收期,参保人可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缴费方式完成缴费;21日至月底为待遇结算阶段,对完成缴费符合待遇享受人员及时进行待遇核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办法。定额调整指同一地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增长额度相同;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档次、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于65周岁以上的老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增发每人每月10元基础养老金,倾斜部分不列入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的范围。


责任编辑:刘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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