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新一轮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市光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光明电建)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光明电建围绕“做强做优集体企业”的工作要求,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能源发展新趋势、深化改革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任务措施,丰富活动形式,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电力建设工作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共结硕果的预期目标。
在创建过程中,市光明电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文明交通、文明用餐、文明上网、垃圾分类等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抓好工程项目建设,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节约理念,积极拓展智慧电务、充电桩、电能替代等综合能源新业务;众志成城战“疫”,彰显责任担当;结对共建文明,积极开展文明结对、军民共建等活动;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幸福蜗居、爱心助学、电力义诊、关爱儿童等志愿服务。
光明点亮美好生活,文明筑就和谐家园。市光明电建将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新起点,进一步强化精细管理,提升全员素质,树立文明新风,常态化开展红船共产党员服务队活动,为东阳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