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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在我市落地 当事人无需奔波即可办理

2021-03-01 14:46:14 来源: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黄保平

  “太方便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不用来回跑腿了。”近日,市民葛女士打算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丈夫所在地——上海,于是在上海申请了户口迁移,通过长三角一站式迁移平台网上流转信息,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办证中心)核对了葛女士信息后,迁入地开具了准迁证,推送至“流转平台”。办证中心在收到信息后,立即进行审核,信息无误后给予葛女士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办证中心)了解到,去年9月28日起,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沪浙试点)业务办理在我市试行,至目前,已有数名市民顺利办理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业务。

  据介绍,2021年2月19日起,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公安机关正式推出“升级版”服务举措。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在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不再需要两地来回奔波。迁入浙江的申请人,还能通过互联网申请办理,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如何申请办理迁移业务?民警介绍,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跨沪浙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跨沪浙户口网上迁移。大专院校学生入学和毕业时的户口迁移,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回国定居华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落户,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沪浙两地公安派出所按现有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办理跨沪浙户口迁移业务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人口业务系统选择网上迁移模式。人口业务系统会自动将户口准迁证或迁移证信息推送至“流转平台”,由“流转平台”代替申请人持证跨沪浙来回跑,实现跨沪浙户口迁移在迁入地“一站式”办理。

  申请人根据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对符合迁入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户口迁入申请,按规定予以受理并上报审核。同时,主动告知申请人可以选择跨沪浙户口网上迁移的便民服务措施。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开具迁移人的户口准迁证。对自愿选择跨省网上迁移的,由本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自动备案至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并同时推送至“流转平台”。

  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在接到“流转平台”推送的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进行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时间、迁往地址等迁移信息。由本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自动备案至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并同时推送至“流转平台”。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在接收“流转平台”推送的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进行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责任编辑:刘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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