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东阳新闻网 >  时政新闻 

ETC高速免费实施一个多月 扣除款项将在4月20日前陆续返还

2021-04-06 19:09:51 来源: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李磊

  3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两类符合要求的车辆可享受东阳境内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记者日前获悉,根据“先扣后返”“次月返还”的原则,4月20日前我市将陆续返还3月份所扣款项。

  两类符合要求的车辆分别为东阳车籍(即在金华市范围内上牌登记且车辆行政区划为“东阳”的车辆,车辆所有人户籍不限)使用ETC记账卡的一类小型客车、东阳户籍人员(即车辆登记时车辆所有人的户籍属于东阳市范围内)但车辆登记在异地的使用ETC记账卡并经过申请确认的一类小型客车。

  要享受“东阳ETC高速免费通行”政策,上述两类车辆车主均需在浙里办App中申报确认返款账户。车主可以打开浙里办App,搜索“东阳ETC通行”,找到相应的办理界面,填写好相关资料即可完成申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东阳户籍但车辆登记在异地的车主需要上传行驶证照片,经过审核后才能享受高速免费政策。

  “通过浙里办App,车主还可以实时查询返款进度。”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车主应仔细确认申报收款银行、卡号等信息的准确性,以便款项及时、准确返还。同时,如有错误,市民也可通过浙里办App进行重新申报;每月1日到25日为申报日,25日之后为系统结算期,系统不允许申报,请各位市民在下月申报。

  据悉,我市ETC高速免费通行范围包括甬金高速(东阳互通、怀鲁互通、蔡宅互通)、诸永高速(歌山互通、湖溪互通、横店互通、马宅互通)、东永高速(千祥互通)共计8个高速互通,且车辆进出高速均需在东阳市境内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并全程在东阳境内高速公路行驶。

责任编辑:刘海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