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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 部分高层小区电动车进楼仍为常态

2021-08-10 08:58:19 来源: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李磊

  1日,由应急管理部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规定》施行至今已有数日,近日,记者实地走访发现,全市高层小区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部分高层小区仍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并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停放的现象,甚至有住户私拉“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在兴平公寓小区,非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一处平台上,停放着六七辆电动自行车。据该小区保安说,地下停车场有充电桩,但有的居民为图方便就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此。该小区物业方表示,将立即通知住户将电动自行车移走,之后他们会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引导住户有序、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在望江阁小区,三个单元的公共门厅内分别停放着两三辆电动自行车。该小区保安表示,有的住户图进出方便,就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此,久而久之,其他住户也纷纷效仿,造成了现在的局面。在北秀蓝湾小区,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幢单元楼,虽然公共门厅处挂着“消防通道严禁停车”的标语,但仍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有的电动自行车甚至堵住了消火栓,在一处单元楼门口,有住户甚至拉“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此举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高层小区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一旦电动自行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能在极短的时间里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从实地了解来看,导致此类现象屡见不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小区缺少面积充裕的公共停车区域,导致居民电动自行车无处停放;其次,部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有待加强,为了图一时的便利,将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公共区域。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火灾事故危害性以及隐患防治的宣传力度。

责任编辑:刘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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