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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类 处罚再升级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首张万元罚单

2021-09-22 10:22:53 来源: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胡媛 通讯员 陈璞 卢小兰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吴宁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城区某百货商场未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导致该商场内垃圾混合投放。由于情节严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商场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我市开出的首张垃圾未分类万元罚单。

  “这家商场开业不久,虽然知道生活垃圾要分类,但是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制度和宣传都没落实。”在吴宁街道一百货商场的三处生活垃圾堆放点,执法人员发现,该商场未设置四分桶,垃圾满溢,蚊蝇乱舞,散发恶臭,桶上、投放点周边标志粘贴错误,未建立相关管理责任制度,也未张贴宣传知识。对此,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推动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商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并未履行相关责任,存在生活垃圾混投问题。日前,该商场负责人诚恳地接受了处罚,并整改完成,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缴纳了罚款。

  自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行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用“日巡查+周检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领域的执法范围和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居民小区、酒店和商超综合体等场所的分类投放管理人履行管理责任情况的整治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垃圾未分类相关案件2400余起。

责任编辑:刘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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