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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3月1日起施行

2022-03-03 08:57:49 来源: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董莹

  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视频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志杰,副主任赵跃亮、楼美姣、楼国民、许克宁、俞益钟,副市长李进财在东阳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公共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将浙江省数字化改革中公共数据发展应用成果和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条例》着力强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数据收集、共享、开放、利用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革创新,对浙江省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打造数字中国示范区和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推动《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到位,为全省数字化改革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保障作用。全省将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解读,精准把握法规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性制度规定,为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提供支撑和保障;协同配合抓好法规执行,在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和应用创新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省各级人大要加强跟踪监督,以《条例》的有效实施推动数字化改革形成更多“硬核”成果。

责任编辑:刘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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