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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6389家中小微企业享受医保缓缴政策 共计金额约3812万元

2022-09-26 17:46:37 来源:歌画东阳客户端 董莹

  9月26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6389家中小微企业享受医保缓缴政策,共计金额约3812万元。

  今年以来,受到我市及周边地区疫情影响,部分企业暂停或减少营业,面临预期订单减少、销售渠道变窄、租金及人工成本压力较大等诸多困难,不少企业陷入资金紧缺、生产难以为继的困境。对此,为减轻疫情防控下中小微企业负担,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其中第十条明确:对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依法申请缓缴。

  另外,省医疗保障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4部门印发的《转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中明确: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可缓缴7月至9月内单位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的医疗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开始补缴,最迟于2022年12月底前补缴到位。缓缴期间,参保人员正常办理医保关系转移、退休人员待遇、中断参保等业务,其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由单位在规定的补缴期限内统一补缴。


一审:董之震
二审:王中华
终审:陈一点

责任编辑:刘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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