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是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需要注意的是,随意拉电线进行“飞线充电”,不仅影响市容环境,更是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自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歌山中队深入企业、沿街店铺,每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同步向店家、企业主、员工们开展“飞线充电”危害的宣传教育,告知其不得在外私拉电线或插电板充电。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也要求企业主加强内部管理,严禁员工们乱拉插线板给电动车充电的违法行为,有充电需求的应当设置集中充电桩,避免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查处了38起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案。每日入企、入店的安全生产检查,提高了市民的安全意识,部分市民也表示,随意拉线充电虽然方便,但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看着确实危险,还是要尽量规范充电。
露天“飞线充电”有哪些危害?
1.临时拉的电线或插电板暴露在室外,会受到风吹日晒雨淋,易造成绝缘体磨损和老化,导致线路漏电、短路。
2.临时电线充电,无“过充”保护装置,如遇短路、过载,可能引起电动车电瓶起火或爆炸。
3.过路行人不留意地触碰、拉扯悬着的电线,如触碰到通上电的插座和电源线,容易引发触电。
各位市民:切不可为了一时之便,侥幸为之,置安全于不顾,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筑牢安全防线。
法条链接:
《浙江省消防条例》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