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因通告发布后仍存在销售禁售目录内药品的行为,该局暂停了我市3家药店的医保结算服务。
据悉,根据《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43号、《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1〕第13号规定,各类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物。经检查发现,我市方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北甘溪东路连锁药店、保济药堂以及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博大花园店3家药店自通告发布后依然存在销售禁售目录内药品行为。为确保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市医保局对以上3家药店进行了暂停医保结算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