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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阳历史上的“第一次”

2021-12-30 13:55:05 来源:

  中共东阳历史上曾出现过3个“第一次”代表大会:1928年1月28日,在东阳城郊七里寺附近荒地上召开,出席代表10余人,代表全县70余名党员;1939年3月13日至14日,在裘家岭翠塔山上召开,出席代表16人,代表全县120余名党员;1956年6月5日至10日,在吴宁镇召开,大会正式代表272人,列席代表38人,代表全县3232名党员。

  档案留存的

  “第一次”全县党员代表大会

  (一)幸存的档案

  1926年底,胡阿林被时任中共宁波地委书记的赵济猛发展为中共党员,是东阳本地发展的第一名共产党员。1927年4月“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早先分别在武汉、上海、广州等地加入共产党的吴兆莘、韦之骐、陈廷仪、夏立表4人陆续回到东阳开展革命活动。6月,刚参加完中共五大、参与组建浙江省委,担任省委常委、宣传部主任的赵济猛被派回东阳组建党组织。同月,中共东阳历史上第一个地方组织——中共东阳独立支部诞生,党员数5人。11月,扩建为中共东阳区委,支部5个,党员数65人。1928年1月28日,召开全县党员代表大会,成立中共东阳县委,支部10个,党员数70余人。

  见证这一历程的现存档案,是幸存的5份《(中共东阳)区委通告》,这些珍贵的党史文献资料由于遭受火灾,部分已残缺不全。区委的通告对党费收缴、组织活动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其中,1928年1月8日,东阳区委向各支部发出第五号通告,决定1月28日(农历正月初六)举行全县党员代表大会,要求各代表“务于先日到城勿误”“到城行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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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1月8日,中共东阳区委发布第五号通告

  (二)全县党员代表大会

  1928年1月27日,各地代表按照区委通告,陆续到达县城集中。会议原定在县城东街胡阿林家召开,因发现有国民党特务跟踪监视,临时决定改变会址。28日,全县党员代表大会在县城西郊七里寺附近荒地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吴兆莘、胡阿林、韦之骐、卢嘉木、包焕寿、周宗镐、郑范畴、洪彦邦、张田木、陈良材等10余人。会议宣布成立中共东阳县委,选举吴兆莘为县委书记。会议分析了东阳政治形势,提出加强农民运动,反对土豪劣绅,进行“二五减租”斗争和加强发展党组织等任务。县委机关设在宏道小学(吴宁一校前身)。

  这是东阳现有档案留存资料中发现的东阳历史上最早的一次“全县党员代表大会”。由于特殊的年代,资料的匮乏,对当年全县党员代表大会的考证和研究,除了唯一的一份“区委第五号通告”之外,还有上世纪60年代、80年代对党史档案资料征集时相关人员的口述回忆,得以相互验证。追溯和还原历史有时候会异常困难,但历史毕竟留下了痕迹,供我们不断研究考证。

  (三)历史的细节

  历史的细节常常被尘封于破旧的一页页薄纸中。

  1927年11月9日,中共东阳区委成立当天即下发第一号通告,对党费收缴、组织活动以及保密制度均作出明确规定:“党费应按期缴纳,每月:学生一角,农工半角,小学生与贫苦者得酌减收或免缴。再:所得税亦按月征收;月薪10元以下者缴百分之一;10元以上者缴百分之二;20元以上缴百分之四;30元以上缴百分之六。”

  为保密起见,区委把本党称为“本校”,同志称“同学”,上下级的通信联络尽量用碘酒写密信,通过交通联络站由交通员办理。当上级党组织遭到破坏后,组织代号、通信联络处立即更换。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召开一次支部会议实属不易,以至于在短短不到20天的时间内,区委连发3个通告,均把支部会议要正常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强调和明确。

  区委通告第一号中规定:“每支部每周须开会一次、报告区委一次。”大约隔了一周,各支部会议并没有按期召开,区委于是在11月14日发出第二号通告,强调“支部常会每周一次,应近期举行,开会主席轮流,记录轮流”,并规定3项会议程序:第一为报告,分政治报告、校务报告、个人工作报告;第二为讨论,第三为批评。其中“校务报告”列明需要报告上级人员出席情况以及通信情况。这里的“校务报告”实为“党务报告”。

  11月26日,区委发布第三号通告,措辞较前更为严厉:“支部常会,必须按期开会,毋得旷废;支部工作,必须按期报告,两周一次,另有报告表……”在通告末尾又特别叮嘱:“现在政局反动压迫,日甚一日,吾人在抖擞精神,努力做反抗工作之际,同时应留心组织计划与技术之严密,以防意外之损失。”环境之艰难,由此可见。

  第三号通告下发后隔2天,区委终于收到防军支部一份《支部报告第一号》,全文如下:

  大枢同学:

  本校的同学已有十多个,都是知识分子,农民只二个,但可以介绍加(入本校)的二十多个。

  农民协会正在筹,能受本校指导之下的约四、五村。

  农民武装一项亦已积极筹,只因枪械甚少,又多在地主之手。

  民校现已无形停止,弟也非正式的退出该校。敝校已分三组,千祥、防军、官桥。

  落款:陈望京,11月28日

  “大枢”,是当年东阳区委的代号,“民校”则指国民党,报告人陈望京为当时防军支部负责人。“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蒋介石以“清党”为名,大规模清除和捕杀国民党中的共产党人,在革命环境异常困难时期,陈望京保持清醒的头脑,选择退出国民党,积极发展防军支部为千祥、防军、官桥三个党小组,党员10余名,准备介绍入党的有20余人,并积极筹备农民武装暴动。

  此后,区委下发的第四号通告,由于资料残破,已无法知道确切时间,应在当年12月。通告第一条仍旧重提支部会议之事:“现在各支部小组多未能按期举行常会,亦无按期工作报告,如此浪漫工作,何能发展?嗣后各支部小组定期按期举行常会,并须按期报告工作,如再玩忽,唯有执行纪律,如遇同志不负责任或反动,应实行警告、除名及与之相当手段。”对于党组织的发展,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方面的约束。

  由于中共东阳区委重视党的自身建设,使党的组织在恶劣的环境、严重的白色恐怖中,仍然能得到较快发展。这些珍藏了近百年的档案,也让我们认识到党旗上那一抹红色的肃穆含义。

  被“追认”的

  中共东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一)1939年裘家岭“一大”召开的历史背景

  1939年2月1日,中共浙江省委根据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作出《关于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准备工作的决议》,要求各县委、特委在4月中旬前召开党代会,总结工作、分别选举出席地区和省党代会代表,为召开省党代会、选举出席中共七大的浙江代表作准备。

  东阳县委根据省委指示,认真总结分析东阳党组织发展和各项活动开展状况。在1935年东阳中心县委遭受破坏后,由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共合作,党组织又有了较快发展,全县建有3个区委,20多个支部,100余名党员。县委认为召开党代会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决定全县党员代表大会于3月中旬在党和群众基础较好又较隐蔽的裘家岭村举行,并借该村共产党员潘廷鼎妹妹潘玉英出嫁之机,通知各地党代表以送嫁贺喜为名报到开会。

  (二)参加会议的16名代表

  按照省委《决议》要求,各区召开党员会议选举出席县代表大会代表16名,代表中以上海回乡的工人党员为主,其次是本地青年教师和农民中的党员,代表中县委班子成员5名,区委和支部书记共11名。他们是:刚从浦江调来的新任县委书记马丁、原县委书记马义生、组织部长王志远、农民部长楼应荣、宣传部长陈琼、城区区委书记卢福星、河头支部书记徐德潮、城区工人支部书记吴维寿、岭北周下新屋支部书记葛德琴、岭北周桐坑支部书记周星敖、北腰坑支部书记宣仁香、东诸边区委书记金福善、枫树头支部书记蔡凯、罗店支部书记傅登伟、怀鲁支部书记马秀荣及裘家岭支部书记潘阿金。

  1939年3月13日下午和14日上午,各地的党代表装扮成送嫁贺喜的亲朋好友,身穿新衣服,带上贺礼陆续来到潘廷鼎家报到。14日下午,代表们由潘阿金作向导,以上山游玩为名,三三两两地来到后翠塔山上青岩集中。会议先在上坪岩洞举行。在离洞口不远的山坡上有一条山路,代表们发现偶有行人过往,为防不测,会议中途转移到杀虎岩涧。由于岩涧狭窄,十几人容纳不下,会议最后又转移到小石婆洞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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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会议虽然时间很短,没有作出正式决议,但总结了历史经验,分析了抗日形势,明确了今后任务,确定了新的县委领导班子,选举了出席金衢特区党代会的代表,对加强党组织的建设,领导和推动全县抗日救亡运动及以后的抗日武装斗争,都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1963年追认中共东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新中国成立后,浙江省委把1939年在平阳召开的全省党代会追认为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对此,中共东阳县委根据马丁等老同志建议和有关规定,1963年1月30日,在关于召开党的第四届代表大会的计划中提出:“由于在整理党史的过程中,已查明我县曾于1939年3月在罗山公社裘家岭山洞里召开过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因此,原在1956年开的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应改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原在1958年和1959年召开的第二届党代表大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应改为第三届党代表大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故这一次为第四届党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

  中共东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一)新中国成立后为何迟迟未开党代会

  根据七大党章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七大是1945年召开的,八大应当在1948年前后召开。但从七大后的整个形势看,很难按党章规定如期召开下一次党代会。1945年到1949年,正是党领导人民争取民主革命胜利的决胜阶段,“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决不能让敌人有喘一口气的时机,而犯下历史性的错误。在1948年或1949年召开党的八大是不可想象的。

  党的七大后,全党团结一心,用仅仅四年的时间,就取得了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在革命胜利的前夜,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七届二中全会在河北平山的西柏坡村举行。毛泽东在会上的报告中,提出了促进革命迅速胜利和组织这个胜利的方针,指出党的工作重心将由乡村转向城市等一系列重要决策。

  1949年5月8日,东阳解放。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担负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国家的重任。1950年到1952年,新中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百业待举,需要全力进行民主改革,在国民党留下来的烂摊子上,恢复国民经济,制止通货膨胀,稳定物价,恢复和发展生产,保障人民生活。需要全力捍卫新生的政权,要镇压反革命,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还需要全力进行抗美援朝战争,所以,在这个时期,似乎没有时间召开党的八大。

  但是1952年年底,中央还是考虑过八大的事情,当时决定先召开一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5年3月,北京召开了原定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为顺利召开八大作了准备。毛泽东在3月31日作结论性讲话中说,中央决定于1956年下半年召开党的八大。

  (二)1956年中共东阳县党员代表大会概况

  1956年2月8日,根据中央和省、地委指示,县委作出《关于召开中共东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下发《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东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拟定3月下旬召开中共东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因故推迟,6月5日至10日,中国共产党东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吴宁镇召开。大会正式代表272人,列席代表38人,代表全县3232名党员。

  会议听取和审议《中共东阳县委向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报告》、县监察(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六年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报告》,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东阳县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共东阳县监察委员会监察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党的建设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决议》和《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草案)》。选举产生中共东阳县委员会委员25名和候补委员5名,中共东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11名;选举出席省第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12名,候补代表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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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大会的胜利召开,为全县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领导基础,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始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对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进行初步的探索并取得初步的成果。

  这次会议,在1963年召开党代会时,被确认为“中国共产党东阳县第二次代表大会”。整个金华地区,唯有东阳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党代会进行追认,因此,东阳也比金华其他县市区“多”了一次党代会。

  (中共东阳市委党史研究室 张敬)

责任编辑:刘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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