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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居民、商户擅自清除停车泊位 此行为违法 将受到处罚

2022-04-22 14:00:23 来源: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李磊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按照停车位“应划尽划”原则,在城区吴宁、白云、江北等区域各主要道路、背街小巷施划了大量停车泊位,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极大地缓解了市民出行“停车难”问题。然而,个别小区住户、沿街商户为了一己之利,竟私自铲除停车位标线。

  近日,我市多个部门深入白云街道接官亭社区陇新小区实地调研,对小区停车位进行科学规划,新施划车位六七百个。20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发现部分原来是实线的停车位变成了虚线停车位,虚线部分有明显被清除的痕迹。

  除了私自清除停车泊位标线,小区还存在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人在公共停车位上停放、摆放了电动自行车和石墩等物品。

  随后,记者在雍和路沿街行走时发现,道路南侧有两个车位的白色标线与其他车位相比淡了许多。记者咨询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郭滨滨告诉记者,前不久,有个别沿街商户认为,这两个公共停车位影响了自家生意,就擅自用工具将车位标线清除。城区一中队已将这起案件移交至属地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对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商户在规定时间内将车位恢复原貌。

  郭滨滨说,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清除均属于违法行为。对擅自清除停车位标线的,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除批评教育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创建工作为大家,创建工作靠大家。“在我们施划停车位的过程中,有部分居民、商户表示不理解,通过做思想工作,大部分居民都能理解和支持,确保停车泊位施划顺利。”郭滨滨说,若施划的停车位确实不合理,严重影响到车辆行人通行,市民绝不能擅自清除,可向小区、社区反映,届时交警会进行核实。

责任编辑:刘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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