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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多项优惠!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专场活动持续到明晚

2022-07-17 19:11:13 来源: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董莹 通讯员 徐静斐

  6月17日起,我市开始发放预计总额为3000万元消费券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7月16日晚,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淘汰置换活动在市节庆广场举行,该活动将持续至18日晚。(家里有电动自行车的,今明晚快去看看!)

  这个周末,不少市民前来咨询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的相关优惠政策,还有的当场就以旧换新买到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我看到很多人朋友圈都在发说今晚搞活动,优惠力度非常大,今天我换完了,明天我妈妈也要过来以旧换新。”16日晚,家住东岘社区的陈女士在现场选购了一辆造型精巧的国标电动自行车,算上消费券、旧车抵扣、厂家让利等多项优惠,最终以低于售价近1000元的价格买下了心仪的新车。

  据介绍,在我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的组织下,10个品牌企业全都入驻了本次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淘汰置换活动。“除了政府的优惠券,我们厂家也准备了让利优惠,到活动现场和店里都能享受到,希望大家抓紧时间来换购。”立马电动车负责人吴晓玲说,近两个月的压货量增加了一倍,就是为了保证换购热潮到来时大家都能买到心仪的新车。

  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数据显示,截至7月16日,我市已有201家商户参与消费券发放淘汰置换点,回收车辆8931余辆,已核实并发放消费券6500余张,核发消费金额130万余元,已拆解淘汰注销7000辆。另外,从3月14日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活动至今,已回收车辆近4万辆。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消费券详情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9月30日。

  发放对象:活动期间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回收代办点淘汰置换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摩托车,下同)的消费者。

  发放原则:遵循早淘汰多补贴、晚淘汰少补贴、逾期淘汰和备案满7年以上不补贴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有的备案非标车不享受补贴)

  发放标准:对经我市公安部门登记备案且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根据申请淘汰时间可领取不同档次的消费券补贴,3月14日至7月31日期间淘汰的补贴200元/辆,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淘汰的补贴100元/辆,9月30日之后淘汰的不予补贴。

  发放方式:通过“浙里金消”微信公众号发放消费券。消费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将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交给指定回收代办点(即销售商家,可在“浙里金消”查看)办理淘汰回收相关手续,可获得相应金额的电子消费券,消费券自动进入用户的券包,活动时间结束即止。

  另外,3月14日至6月16日期间淘汰置换的车辆,携“浙江e行在线”淘汰流程截图、身份证明、新车销售发票、车辆回收证明、新车上牌整车照片等材料提交至人民北路3号市场监管局509室,联系电话86924236,经审核后可补领消费券。

  使用规则:

  1.消费券使用有效时间为领取后30日内,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2.消费者可以在指定回收代办点购买新车时抵扣消费券金额,也可以在合作商场超市(可在“浙里金消”查看)消费时抵扣相应金额,消费券不找零。

  3.消费者在指定回收代办点换购新车时同一辆电动自行车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一审:董之震

二审:黄祥

终审:陈一点

责任编辑:刘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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