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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卖燃气 男子被判刑

2022-09-06 11:00:07 来源: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胡媛 通讯员 傅清源

  私自充装、储存和贩卖瓶装液化气,因无证经营被行政执法部门查获。日前,一男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据了解,彭某在未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采购价值16万余元的瓶装燃气,经过运输后加价销售给相关商户,共计55次,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后立即开展询问调查,后续因涉嫌犯罪,该案件被移交至市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

  据悉,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贯彻落实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该案件的办理不仅打通了跨部门执法的“瓶颈”,还形成了行政执法移交案件、公安全力侦查、检察院依法起诉、法院依罪判刑的“行刑衔接”新机制,避免出现“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情况。


一审:董之震

二审:王中华

终审:史莹

责任编辑:刘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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