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关于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和要求,经报请东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市区和横店镇区组织一次防空音响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目的:
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使公众能正确识别人民防空警报信号,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备设施性能。
二、试鸣时间:
定于2022年9月18日上午10:00—10:23(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信号;10:10—10:13为空袭警报信号;10:20—10:23为解除警报信号)。
三、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四、试鸣地点:市区和横店镇区所有警报点同时鸣响防空警报信号。
届时,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企业可结合警报试鸣组织防空袭疏散演练。
东阳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一审:董之震
二审:王中华
终审: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