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科获悉,自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以来,我市已完成直接变更经营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0家次。
据悉,此前个体工商户更换经营者(家庭经营的更换为家庭成员除外),需要原经营者注销营业执照、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设立登记等流程,且重新登记后,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会发生改变,成立日期得重新计算,部分行业许可证也需要按新设市场主体的标准重新申请。
以个人和家庭形式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数量大、灵活性强,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这一新规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