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防疫负担,全力帮助其健康平稳发展,日前,我市相继出台了《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关于战疫情抢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等文件,给予市场、商超、防疫相关企业消杀补助。
“我们每天都要进行3次消杀,门口还配备了一些防疫用品,每天的成本在四五十元。”昨日下午,统一药房吴宁东路店经理斯剑平说,加上之前采购的一些设备,防疫支出已经是药店日常开销的一部分。对于本次获得的消杀补助,斯剑平表示将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上,继续配合政策要求,守好药店的“安全门”。据悉,本次零售药店防疫消杀补助共涉及全市338家药店,按照每家3000元的标准,共计101.4万元,目前该笔补助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科长严丽缤介绍,本次补助的原则共有三项:在2022年度未因疫情防控不力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在2022年度累计暂停营业不超过一个月,且当前正常经营的;无其他不符合补助条件情形的。市市场监管局还对符合补助原则的农贸市场、专业市场防疫消杀也给予一次性补助,五星级市场每家补助5万元,四星级市场每家补助4万元,三星级及以下市场每家补助3万元。我市符合条件的67家市场,共计发放防疫消杀一次性补助210万元。
除了零售药店和市场外,文件还明确了其他防疫相关企业消杀补助,分别由相应责任单位兑现。如对进入集中监管仓监管的进口冷链企业,每个集装箱给予防疫消杀补助2000元;邮政快递企业防疫消杀按实际支出给予50%的补助,最高补助3万元;对商场超市防疫消杀支出按企业实际运营规模给予一次性补助,大型商场3万元、大型超市2万元、中型超市1万元、小型超市2000元;等等。
一审:董之震
二审:黄祥
终审:陈一点